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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作為方找九宮格講座式:再論趙樹理文學研討–文史–中國作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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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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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趙樹理在1940年月的束縛區嶄露頭角以來,繚繞其作品的批駁、解讀、研討和“重讀”運動便不曾簡斷。在這一經過歷程中,1940年月至1970年月的“反動范式”[1]奠基了趙樹理研討的基本,它遵守了新平易近主主義反動和社會主義反動的認識形狀框架,重要從階層論和階層斗爭的角度停止剖析。這里所稱的“重讀”,指的是1990年月至今,在“重寫文學史”“再解讀”和“社會史視野下的中國現今世文學研討”等范式影響下,針對趙樹理的從頭解讀和研討,它們彼此對話、彼此滲入,配合組成“重讀”的意義鏈條。 “重讀”是中國現今世文學研討的主要方式,更是一種認知裝配,經由過程“重讀”,可以從頭評價作家作品的審美價值及其文學史定位,進而推進文學史邦畿的從頭構建。正如唐小兵在議論“再解讀”時所言:“在重讀經過歷程中,原有的概念(例如‘大眾’)逐步取得新的內在,汗青的經歷(例如‘口語文學‘活動)被轉化為開放性的、需求從頭編碼的‘文本’,而這一從頭編碼,不單可以輔助提醒出隱秘此中、甚至‘天然化’了的牴觸邏輯和認識形狀,同時也把汗青的印記深深烙進瀏覽行動自己。”[2]鑒于此,本文切磋如下幾個題目:為何重讀趙樹理?重讀是若何產生的?重讀的對象有哪些?“重寫文學史”“再解讀”“社會史”視野重讀趙樹理根據的實際話語和方式是什么?重讀趙樹理之于20世紀中國反動、社會汗青、文學史的意義安在? 一、為何“重讀”趙樹理? 趙樹理是古代中國文學史上一個奇特而牴觸的存在,其身上疊加著“傳統中國”“反動中國”“古代中國”等多重面孔,分歧的“讀法”、批駁和研討方式投諸此中皆能激起波濤。 趙樹理之所以值得重讀,起首取決于其奇特的“淺顯化”文學不雅。趙樹理曾說:“我有興趣識地使淺顯化為反動辦事萌芽于一九三四年,其后,一向保持上去。”[3]趙樹理的“淺顯化”[4]分歧于茅盾、巴金、李劼人、柳青等人的“史詩”傳統,又有別于沈從文、廢名、孫犁、汪曾祺等人的“抒懷”傳統,浮現出平易近間“小調”[5]的特征。不外那時的太行山文明人并不認同淺顯化,在1942年1月的太行山區文明人座談會上,徐懋庸批駁趙樹理的創作是“俗氣化”和“舊派”風格[6]。直到1943年10月19日延安《束縛日報》刊載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后,情形才有所改不雅。史紀言說:“固然文藝界不給他立案,他卻一向保持。《講話》傳到太行山依據地以后,他讀了很是高興,他以為毛主席批準了他的主意。”[7]寫出成名作《小二黑成婚》不久后,《李有才板話》問世,1943年12月由華北新華書店出書,在束縛區遭到熱鬧接待。時任中共南方局宣揚部長的李年夜章撰寫專文,充足確定《李有才板話》的政治性和民眾化特征:“它從舊情勢中墮落出來,而又加上了新的發明”[8]。 1946年6月9日,瑜伽教室延安《束縛日報》轉錄發載趙樹理的《地板》[9]。這是延安地域初次先容趙樹理,報上附有《編者前記》,稱贊《地板》“如許有深入的思惟性,同時又有相當高度的藝術作品,是很可貴的”[10]。1947年8月10日,作為晉冀魯豫邊區文聯召開的文藝座談會結果之一,陳荒煤的《向趙樹理標的目的邁進》在《國民日報》上頒發,文章贊賞趙樹理小說的“政治性”“平易近族新情勢”和“高度的反動功利主義”等特色,“趙樹理標的目的”正式確立[11]。 但是齊聲推重的背后,趙樹理文學的牴觸性也逐步顯露。這里的“牴觸性”起首指的是1940年月至1970年間,趙樹理文學與批駁話語、認識形狀之間的齟齬和錯位。以《邪不壓正》為例,這是1948年10月趙樹理成為“標的目的”作家一年后頒發的作品。小說甫一刊發便惹起爭議:1948年末和1949年頭,《國民日報》刊發了6篇讀后感和爭叫文章[12]。為回應爭辯,趙樹理特意撰寫了《關于〈邪不壓正〉》(刊于1950年1月15日《國民日報》),自述《邪不壓正》是“想寫出那時本地土改所有的經過歷程中的各類經歷經驗,使土改中的干部和群眾讀了知所避趨”[13]。這一“批駁—回應”的范式,在后來的趙樹理身上又時有重演[14]。 其次,趙樹理與“國民文學”的軌制規范(即經由過程重估“五四”新文學的價值來確認“國民文學”/今世文學的符合法規性)之間也存在錯位。開國初期,趙樹理作品進選“中國國民文藝叢書”和“新文學全集”,前者支出《李有才板話》和《李家莊的變遷》,后者則是一部包含《小二黑成婚》《傳家寶》等作品在內的《趙樹理全集》。在古代中國文學史上,趙樹理是少有的享有這般“雙重冷遇”的作家。茅盾在其主編的“新文學全集”《編纂凡例》中指出:“選輯的對象重要是在1942年以前就已有主要作品降生的作家們……在這一點上,和‘國民文藝叢書’做了分工。”[15]循此說法,1942年前成名的作家如丁玲、艾青等進選“新文學全集”瓜熟蒂落,但1942年以后才有“主要作品”問世的趙樹理顯然不在此列。那么,緣何出生于統一年(1943年)《小二黑成婚》和《李有才板話》會被“割裂”開來看待?為了改正這一“違例”,《編纂凡例》指出,1942年以前已有主要作品問世的范圍“當然不是盡對的”。顯然,這兩套開國前后成為“古代文學”和“今世文學”分野的年夜型叢書,在面臨若何“放置”趙樹理的題目上頗費遲疑,或許編者曾經認識到,僅憑“國民文藝叢書”缺乏以穩固趙樹理的文學史位置[16]。 更顯在的牴觸是新中國成立以后針對趙樹理的一系列“批評”。1950年,趙樹理在擔負《說說唱唱》主編時代因登載孟淑池小說《金鎖》而遭批駁,最后不得不在《文藝報》公然頒發兩篇檢查[17];更年夜的風浪則是1951年趙樹理刊發于《說說唱唱》上的《“武訓”題目先容》一文[18]。趙樹理再次觸了前方,隨后《說說唱唱》雜志以“編纂室”名義撰寫了《對頒發〈“武訓”題目先容〉的檢查》[19]。這一年11月20日,丁玲(時任北京文藝界整風活動主任)在整風進修發動會上公然點名,批駁《說說唱唱》“編纂者對于正在睜開的對《武訓傳》的會商的意義絕不懂得”[20], 1958-1959年間,因持續撰文對國民公社、統購統銷、鄉村地盤一切制和農業生孩子、農人溫飽等題目頒發“異見”,趙樹理在1959年冬天的“反右傾”活動中遭到作協外部批評;1962年8月,中國作協在年夜連召開“鄉村題材短篇小說創作座談會”(史稱“年夜連會議”),已經批評過趙樹理的邵荃麟又轉而稱贊他[21]。 第三,從文學史論述話語的衍變來看,趙樹理文學與“古代文學”和“國民文學”的關系也存在捍格。如袁可嘉所言,“放眼看三十年來的新文學活動,我們不難發明組成這個活動本體的,或隱或顯的兩支潮水:一方面是旗號光鮮、程序整潔的‘國民文學’,一方面是消沉中見出深摯,零碎中帶著堅韌的‘人的文學’”[22]。袁可嘉試圖用“廣泛性”的“人的文學”來含納“階層性”和“政治性”的“國民的文學”,以“中和”之道和諧二者。關于這一題目,japan(日本)學者竹內好《新奇的趙樹理一文》的闡述堪可對比,后者以為,“古代文學”和“國民文學”存在一種“前言關系”: 趙樹理具有一種特別的位置,它的性質既分歧于其他的所謂國民作家,更分歧于古代文學的遺產。……我以為,把古代文學的完成和國民文學機械地對峙起來,認可二者的盡對隔膜,同把國民文學與古代文學機械地聯合起來,以為后者是前者純真的延伸,這兩種不雅點都是過錯的。由於古代文學和國民文學之間有一種前言關系。更明白地說,一種是茅盾的文學,一種是趙樹理的文學。在趙樹理的文學中,既包括了古代文學,同時又超出了古代文學。至多是有這種能夠性。這也就是趙樹理的新奇性。[23] 上陳述法折射著竹內好對工具方文學古代性異同的判定。以《李家莊的變遷》為例,竹內好以為,“曩昔的文學”中作為典範的主人公老是和周遭的狀況彼此對峙,由此衍生出來的“小我好漢”具有19世紀批評實際主義和20世紀古代文學的特征;但《李家莊的變遷》處理了“小我好漢”和時期佈景的對峙,趙樹理文學是以“既包括了古代文學,同時又超出了古代文學”。竹內好這一判定包含對西歐古代性的不滿,流露出japan(日本)昭和時代尋求重構世界史的認識形狀需求,即所謂“古代的超克”(或譯為“近代的超克”)[24]。 現實上,趙樹理在文學史的起落沉浮是遭到某種“固定的座標”(竹內好語)牽制的成果——當座標變動位置,趙樹理文學的位置就隨之“搖動”。饒風趣味的是,與竹內好文章同期頒發的還有japan(日本)批駁家洲之內徹的《趙樹理文學的特點》,后者以東方古代主義為尺度,批駁趙樹理小說缺少對小我的心思剖析。兩位學者不雅點有別,但配合聚焦的題目都是若何懂得文學的“古代性”。1990年月初,唐小兵、孟悅等國內外學者掀起了“再解讀”思潮,從頭採取右翼文學、束縛區文學和延安文藝,以挖掘此中“反古代的古代性”。“再解讀”打破了加諸古代文學和國民文學身上的“固定座標”,趙樹理天然成為“重讀”和“再解讀”繞不開的對象。聯合1950年月洲之內徹與竹內好的不合,或允許以說,“重寫文學史”和“再解讀” 在某種水平上是對古代性和反古代性之爭的照應和回響。這般,就不得不重審它們對“十七年”文學尤其是趙樹理文學的“重讀”。總的來說,趙樹理與“人的文學”和“國民文學”(今世文學的軌制、范式等)之間存在錯位。以上各種,即是趙樹理文學之所以值得“重讀”的啟事。…
向文磊:濫用絕對上風位置規制的找九宮格交流“逝世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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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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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反不合法競爭法(修訂草案征求看法稿)》(以下簡稱“22年征求看法稿”)正式公然征求看法,迎來了其六年內第三次修訂、且系繼2017年年夜修后的又一次本質性修訂,較之其所欲維護的靜態市場競爭次序亦更顯“靜態”。而此中再度引進極富爭議的規制濫用絕對上風位置之條目,估計也將激發一番新的會商。現實上,更早在2007年《反壟斷法》尚未出臺失效前就曾經有關于規制濫用絕對上風位置的嚴厲學術會商①,而2017年年夜修時代的《反不合法競爭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17年送審稿”)則加劇了這一會商——同意者有之②,否決者亦有之③。 否決者批駁規制濫用絕對上風位置的典範來由年夜致有二:一是以為所謂絕對上風位置就是市場安排位置的一種表示情勢,機動利用濫用市場安排位置的規制道理即可妥當處理所謂濫用絕對上風位置的題目;二是以為絕對上風位置不請求構造性要素,依照舉重以明輕的道理(即規制更嚴重的濫用市場安排位置行動都需求構造性條件)不存在規制的基本性前提。前者質疑的重要是反不合法競爭規制絕對上風位置濫用的自力價值,而后者則更偏向于對能否有需要規制絕對上風位置濫用持猜忌/否認立場。 本文以為,絕對上風位置濫用之規制的法理基本是經由過程保證買賣公正以完成保護靜態競爭(及立異)的法益目標——這與反壟斷的規制退路顯然是有此外,盡管二者所維護的法益是雷同的。《反不合法競爭法》規制絕對上風位置濫用的效能重要有二:一是避免濫用市場安排位置實用的假陽性過錯,二是處理所謂抽剝性濫用(由於它不是也基礎不成能是反壟斷題目!)。反不合法競爭對絕對上風位置的干涉應該具有本錢可控且實用機動的規制特點,但22年征求看法稿的有關條目采用的類型化方法則是一條岔路。由此本文提出了限縮絕對上風位置的規舞蹈教室制范圍、引進更多的軟律例制東西、下降純真的罰款威懾等提出,以避免絕對上風位置濫用規制之濫用。 一、規制自力性:以公正買賣促公正競爭 (一)根本治理:絕對上風位置是什么?不是什么? 絕對上風位置即絕對買賣上風位置,是指買賣一方在買賣經過歷程中因買賣絕對人對其的依靠關系而招致其足以對買賣及買賣絕對人發生的安排性影響力。學理上及域外立法規中④確切存在關于絕對買賣上風位置及絕對市場上風位置的區分,但我國《反不合法競爭法》(所應)規制的絕對上風位置只能是絕對買賣上風、而非絕對市場上風——由於所謂絕對市場上風的實質是《反壟斷法》框架下的市場氣力/市場安排位置,沒有零丁用《反不合法競爭法》再規制的需要。 絕對上風位置起首不是市場安排位置。絕對上風位置表示為對買賣和買賣絕對人的安排性影響,而市場安排位置則表現為足以消除、限制競爭的壟斷氣力⑤;前者是微不雅層面、更個案導向的,而后者則是微觀層面、更市場導向的。盡管在認定絕對上風位置時,其實用方式及所得出的成果能夠與判定認定市場安排位置存在必定水平的雷同/類似或重合:好比個案中也能夠用市場份額/市場會議室出租氣力/市場位置往佐證買賣絕對人對行動人的依靠及買賣的需要性;再好比年夜型綜合高端超市,其絕對于brand供給商的絕對上風位置,也能夠表示為在必定相干市場上的安排位置。但絕對上風位置之于市場安排位置的差別——繼而也是一種比擬上風——是相當顯明的:例如售后市場的鎖定(顯然年夜大都難以用濫用市場安排位置的框架往處理);再例如特許運營權brand商與被特許運營權人之間的允許關系(盡管大都潛伏競爭掛念實際上也可以用縱向限制的框架往處理,但實行中若碰到純真的縱向非價錢限制呢?)。 其次,絕對上風位置也不是議價才能(高)⑥。絕對“小嫂子,你這是在威脅秦家嗎?”秦家的人有些不悅地瞇起了眼睛。上風位置追蹤關心的是因依靠關系而招致的鎖定,而議價才能高則不用然使得買賣一方對另一方構成依靠甚至鎖定;前者是一種基于現實狀況(此中就包含議價才能高)的法令擬制,而后者則純真只是一種現實狀況。競爭法不會純真地針對運營者之間的議價才能高下停止干涉個人空間,由於該等規制是有效率的—盡管也必需認識到議價才能相干的題目或模子歷來都屬于競爭法話題⑦,好比常識產權權力人應用其議價才能(也許也是絕對上風位置!)向被允許人提出不那么公道的受權前提。競爭法真正關懷的是所謂上風位置濫用能否足以發生競爭法意義上的傷害損失,而剩下的題目則在于畢竟“奴才彩修。”彩修一臉驚訝的回答道。是采用反壟斷的退路、抑或是反不合法競爭的調劑范式。 從22年征求看法稿第47條看,今朝條則所采用的規范描寫包含“在技巧、本錢、用戶多少數字、行業影響力等方面的上風”和“其他運營者在買賣上的依靠”兩部門,貌似將絕對市場上風和絕對買賣上風聯合在了一路,含混了和市場安排位置之間的界線,故而難以與《反壟斷法》第23條認定市場安排位置的原因區分。更吊詭的是,由于“上風”“依靠”等描寫的中性,且沒有對準因依靠而招致的安排性影響或鎖定,招致今朝絕對上風位置自己框定的范圍能夠過于廣泛、觸發門檻過低。下文將針對此給出進一個步驟的修正提出。 (二)規制上風位置濫用的維護法益:競爭者權益維護? 有些支撐者以為⑧,濫用上風位置規制的維護法益的奇特性在于維護運營者的符合法規權益——繼而能夠會得出如下推論,即相較于《反壟斷法》而言,《反不合法競爭法》旨在維護(中小)競爭者。但該不雅點是值得商議的。起首,反不合法競爭法項下的“運營者符合法規權教學場地益之維護”不等于“維護中小競爭者”,反不合法競爭法二條所述的維護其他競爭者符合法規權益之演進實在是侵權法語境下法官法的產品⑨、而非行動法。其次,其他運營者符合法規權益能否受影響僅僅只是判定競爭行動能否合法、能否濫用絕對上風位置的判定尺度之一(22年征求看法稿第21條亦確認了這點)罷了。進言之,運營者符合法規權益之維護至少是情勢法益。 那么本質法益是什么呢?規制上風位置濫用的本質維護法益應該是保護公正買賣以完成公正競爭。起首,外行為人與特定/不特定的買賣絕對人之間確保買賣的公正性,例如不得使熱點APP過火應用花費者的教學場地用戶粘性使之難以謝絕顯明分歧理且“溯及既往”的用戶政策;其次,外行為人和買賣絕對人兩個層面確保競爭經過歷程的公正性,既防止行動人獲取不合法的競爭上風(好比電商平臺經由過程與賣家的辦事協定從而得以應用賣家的貿易數據豐盛自家的產物⑩),也防止買賣絕對人的好處被剝削招致有力競爭或劣于立異。可是,用反壟斷的“核兵器”往威懾和調劑相似的不服等關系則顯得“小題年夜做”了。 有需要指出的是,前述的公正買賣之保護并不料味著需求完成盡對的事前公正(自己也是不成欲的),也不料味著要分派競爭成果的公正(異樣是不成欲的)。反不合法競爭答應自私自利(11),也應該答應運營者符合法規天時用其上風位置做出有利于其的貿易決議計劃,好比在收集游戲的辦事協定中商定玩家僅針對游戲道具、游戲幣等享有應用權(12);唯在該等上風位置被濫用而招致買賣絕對人缺少自力不受拘束的選擇權并處于競爭優勢而行動人不妥地獲取不公正的競爭上風時方得瑜伽教室以規制(13)。 (三)為何平易近法缺乏以處理競爭法上的公正買賣之掛念…
開通版“沈從文著作集”小考–文史–中找九宮格空間國作家網
- admin
- 03/0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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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約2010年前后,我剛剛留意到1940年月開交流通書店出書的“沈從文著作集”。《邊城》《從文自傳》《湘行散記》等數種,是最罕見的,封面近似,都是羊毫手書書名,異樣的兒童畫作底。畫了斗室子、花卉,右下角是四個年夜年夜的幼稚的字:小虎花圃。應當是沈從文次子沈虎雛幼時手筆。這幾本書封面上都標示著“沈從文著作集之一”。不外“著作集”畢竟出了幾多種,一向搞不明白。后來在網上見到這套書的封面圖,就順手存在一個文件夾里,總有七八種之多。2012年某日,和伴侶聊地利,我說,假如無機會,或允許以把這個版本重做一遍,無妨就用本來的封面,隔了半個多世紀再看,依然有特殊的滋味。從所見書目來說,作者最廣為人知的作品已包括此中。 后來查閱吳世勇師長教師編輯的《沈從文年譜》,才確知“沈從文著作集”一共出了十三種。于是把重做這套書的動機又拾起來。一邊聯絡接觸沈師長教師家人獲取受權,一邊往找版本材料。兩件事都不是特殊順遂。《阿金》《神巫之愛》《黑夜》《春》四本書找不就任何出書信息,甚至在北京的藏書樓也查不到。其他九本書,卻是從伴侶那里借到舊版,或許從網高低載到了掃描版。 這件事一時停頓不年夜,卻沒有中止。陸陸續續查閱沈從文著作的版本材料,清楚了更多信息。 1926年11月,沈從文的第一部作品集《鴨子》由北舊書局出書,為“無須社叢書”之一,收戲劇九篇、小說九篇、散文七篇、詩五首。此后著作不竭。陳曉維1對1教學師長教師據《沈從文研討材料》(花城出書社1991年版)所載《沈從文總書目》,將1949年以前出書的沈從文著作分為三類:一、見于公私加入我的最愛的著作59種;二、未見公私加入我的最愛的存疑著作13種;三、盜印本7種。新中國成立之前確有其書的沈從文著作,有的不止一個版本。如《湘行散記》,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第一版,1942年12月又由開通書店出書了作者改訂本,為“沈從文著作集”之一。 從1941年起,沈從文破費了大批精神修訂舊作,預備在桂林開通書店出書“沈從文著作集”,原打算出書30種,現實出書13種,包含:《春燈集》,1943年4月第一版;《阿金》,1943年7月第一版;《黑鳳集》,1943年7月第一版;《邊城》,1943年9月第一版;《神巫之愛》,1943年9月第一版;《黑夜》,1943年9月第一版;《廢郵存底》,1943年9月第一版;《春》,1943年12月第一版;《月下小景》,1943年12月第一版;《從文自傳》,1943年12月第一版;《湘行散記》,1943年12月第一版;家教《湘西》,1私密空間944年4月第一版;《長河》,1948年8月第一版。此中《阿金》《神巫之愛》《黑夜》《春》《月下小景》不見于《沈從文研討材料》所載總書目。 “沈從文著作集”的第一版封面,并很是見的兒童畫版本,而是以斑紋邊框為主體,框正中以宋體字標出版名。 沈從文曾在上海生涯書店第一版本的《邊城》上標注“選集付印時宜用開通印本”。北岳文藝版《沈從文選集》支出了“沈從文著作集”包括的所有的篇目,此中《邊城》《湘行散記》《湘西》《從文自傳》是以開通版作為藍本,《長河》《廢郵存底》《神巫之愛》是以其他版本為藍本。由於《沈從文選集》是以已經出書的單行本編目,“分歧全集若收有統一作品,該作品只編進選集的某集內,其他全集僅存目備考”,所以“著作集”中的《黑鳳集》《春燈集》等六本聚會場地書未在《沈從文選集》中以原貌呈現。 2019年,終于輾轉聯絡接觸到沈從文宗子沈龍朱師長教師,取得了出書受權。后來又無機會和霸道、綠茶二兄一路造訪沈師長教師。我當面就教,“著作集”封面上的書名,是不是有幾本是他或虎雛師長教師寫的,“邊城”兩個字,就有點像小孩子的字。他說記不得了,但了解一下狀況其他書影圖,以為有好幾本書名應當是他父親題的。 接上去,我地點的公司曾經沒有措施自力做書了,找了一家一起配合方,最后總算把書印了出來。可是,我最後的復刻舊版封面假想,一起配合方以為從市場斟酌分歧適,不得不廢棄。 這套“沈從文著作集”中最罕有的幾種,后來也有幸低價覓到。但不解的是,《春燈集》《阿金》《黑鳳集》《春》等短篇集,所收作品互有重復,如《春燈集》和《春》都收了小說《八駿圖》,《阿金》和《黑鳳集》都收了《三三》。假如是作者本身編選,不至于呈現這種情形。但既然是“舊版重現”,只能如其舊。並且,每本書實在沒多年夜文字量,為了防止重收刪往重復篇目,就撐不起一本書了。 往年拜讀到武漢年夜學宮震博士的論文《開通版“沈從文著作集”考論》,就這套書的出書情形做了具體梳理,文中提到,有些專家以為,短篇小說集《阿金》《黑夜》《春》并非沈從文親身編校,而是開通的盜印本,如沈虎雛師長教師即以為《阿金》《黑夜》《春》系拆解《從文小說習作選》而成。如許或允許以說明為什么會有篇目重收的景象。宮博士文中又從1948年4月出書的《開通書店簡目》和1948年8月上海開通版《長河》所附市場行銷頁判定,1940年月末為開通書店承認的“沈從文著作集”僅有八種。在買到《阿金》《春》等書以前,我也不敢斷定十三種書都存在,但此刻從手中的書來看,確定不是后人做的假古玩。 當然,開通版“沈從文著作集”的出書經過歷程中還有良多信息缺掉,今朝“謎題”仍不成解。